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年,且无欠缴情况;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有合法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和不少于合同金额的20%自筹资金;
(五)同意以所购、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抵押。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