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办理过程
一、贷款办理流程图
二、担保人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通知书(中心提供);
3、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4、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担保人担保申请表(2份),含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凭中心出具的介绍函到银行打印)。
注:以上资料须用A4纸复印
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所需资料(担保公司咨询电话:8899669 8898077)
1、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通知书(中心提供);
3、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4、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
6、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凭中心出具的介绍函到银行打印)
注:以上资料须用A4纸复印
四、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通知书(中心提供);
3、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4、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时间
不超过一个月)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
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需提供:(1)用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
证书的房产抵押的,需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房屋所
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用旧房作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评估报告书;
6、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凭中心出具的介绍函到银行打印)
注:以上资料须用A4纸复印
五、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2、可贷款额度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借款人及配偶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总额x本人可贷款年限x30%;
3、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4、不得高于目前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30万元。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贷款利率(利率如有变动,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执行)
目前1-5年(含5年)年利率4.45%,5年以上年利率4.9%。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分别为1-5年(含5年)年利率4.9%,5年以上年利率5.39%。
六、特别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拥有审批权,将根据贷款申请人单位、家庭收入、购房、担保能力、贷款次数、个人征信报告等情况决定贷款金额和年限,审批完毕,贷款申请人必须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所有贷款(担保)手续,逾期不办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电话:市中心8891202 莱城 6231155 钢城 6880974
敬请注意:本指南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