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关于调整市区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12/4/15 20:18:34 来源: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市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调整市区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缴存基数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南通市财政部门确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封顶基数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职工,其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缴存比例仍为14%,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够及时调整,请贵单位在2012年1月底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调整手续,并按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及时汇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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