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规:个人可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12/3/28 15:03:25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人气: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8日电 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消息,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个人可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同时还将逐步推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今年2月份开始已在部分企业单位试点。企业在网上就可按办理流程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将面向全市逐步推广使用。
今年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合作发放“联名卡”,可以实现个人办理业务,卡上资金即时到账。
据介绍,以前市民每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都要带齐所有相关材料,现在只有首次办理申请业务时需带齐材料,所有信息将被一次性存入公积金数据库中,以后再办业务将不需要带材料也可办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的父母与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或自建农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本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离、退休的;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出境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同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