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购房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12/3/30 14:24:1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北京市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北京市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三、北京市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四、北京市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详细信息见《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