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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期限

2012/4/8 10:13:46 来源: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一、晋中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和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申请人必须按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新职工不少于六个月,老职工不少于二年,自主退役军人不受缴纳年限限制)且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行为;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首用夫妇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保证;
4、夫妇双方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低息优惠贷款。
 
二、晋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抵押:不高于抵押房屋评估价值(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质押:不高于质物价值的90%;
3、保证:不高于担保人数账户内现有住房公积金总和;
4、如经审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尚未满足借款人的借款要求,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按照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确定。

三、晋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短期贷款1―5年,长期贷款6-15年。一般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时间,对于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10年以上的职工,可延长到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四、贷款对象

晋中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在职职工,符合贷款条件且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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