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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2012/4/6 19:32:21 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前提条件: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符合取款条件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死亡。
 
 
向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科)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经职工所在单位公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管理中心审核
 
 
管理中心审核
 
 
需要进一步查证
 
 
 
符合规定, 当即予以核准后,到中心会计核算科开具现金支票
 
 
提取人凭现金支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www.msgjj.com/Article.asp?ArticleId=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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